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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3/3页)
8;里心的疑问,他确定陈默和否定陈默惟一判定的依据就是有无作案时间。 前以,他去过无数次现场,每次一都很盲目、很朦胧、很空泛。在现他已知了犯罪分子是谁了,他要重新再作次一侦查实验,他得觉这次一侦查实验将不同于以往的任何次一侦查实验。这次将进⼊很实质的一种侦查实验。他的目的性很強。他记得陈默那天骑了一辆飞鸽26的自行车,为准确起见他就去肖依侬家借了同样的车子,然后他骑上到陈默家的楼下,他想陈默无论如何也得提前半个小时进⼊现场,要打出半个小时的富余量。在现是6点半,到现场7点,打宋长忠是7点40分,时间正好差不多,他准时从陈默家楼下出发… 他依次骑到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 三个现场他都依次样这走了一遍,然后他就始开在每个一现场蹲守,他想象己自就是陈默,以我“陈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我要么怎蹲,么怎守,么怎盯住目标,么怎袭击他,这一系列我都做完了,在现我该么怎撤离这个现场。他着看现场想呵想:我要是陈默,作完案,不我能直接往家跑,陈默家在西面,如果作完案就往西跑,万一有目击者碰见,提供线索,察警很快就会布置往西边围追堵截,样这做太愚蠢。应该往哪边跑呢?应该往相反方向跑:安公局到现场常规的处警方法是先访问目击者了解案情,打听可疑人往哪个方向跑了。如果有没目击者也可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如比自行车痕,⾜迹痕来推断可疑人逃跑的方向。陈默定一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往东边跑,应该是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回家。也就是一直往东跑,然后由东突然往南或往北一拐,绕个半圆再向西回到家里。安公局处警肯定是先向东摸排,而这时他经已向南又向西了。样这即迷惑了察警也为己自羸得了时间,假如我是陈默,我定一要样这做! 心下敲定了,丛明就始开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到陈默家楼下,他掐算了下一:作每个一案子最少要用三个小时来完成,如果每个一案子又都需要三个小时的话,陈默绝对不应该是在值班的情况下作案,在刑侦处无论主班副班,都不能够消失三个小时不出现,也就是说陈默在作这三起案子的时候都未值班,而如果在这三起案子案发时间里陈默在任何起一案发时间在办公室值班,都以可否掉他! 查陈默的值班时间,也就是查陈默有无作案时间,这件事是不他丛明擅自能做到的,他必须找安公局的一把手,找安公局的最⾼导领,不能找别人。为因他道知,除了最⾼的导领,谁也做不了主,谁也不敢做主!他要去找解知凡,他要把己自的推理诉告解知凡,取得解知凡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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