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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当时正三九天 (第2/2页)
">答答的玫瑰,在上静悄悄地开着,我毫不犹豫的就摘了下来,那味道,甜,芬芳。 我之所以到结婚那天才吃到苹果,是因为老婆的原因,我和老婆谈恋的时候,我曾无数次的试图把她吃掉,但最终也没有得逞。 老婆每次看到我那急不可耐的样子都会笑着说,看你那猴急的样子,要不是我守⾝如⽟,恐怕你老婆早就被别人吃掉了。老婆说的一点都不假。老婆以前是谈过恋的,她曾经和一个比她大3岁的男孩谈过两年轰轰烈烈的恋,虽说不上惊天地泣鬼神,但也曾经海誓山盟过。 那个男孩子跟我一样,是个急子,在经过无数次的磋商和涉之后,他们两个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最后那个男孩子终于跟一个愿意以⾝相许,并且曾经被无数个男孩子啃过的烂苹果走了。 老婆为此还着实的伤心过一阵子,但随着我的出现,那段看似刻骨铭心的恋在老婆心里渐渐的淡忘掉了,所以有句话说得好,如果想忘记一段感,那就开始一段新的感吧。 我和老婆的婚礼是在一家名叫光店酒里举行的,我的那些狼友们都到齐了,一个个瞪着那⾊眯眯的眼睛,在人群扫来扫去,期望能够在众多嘉宾寻找到他们的猎物,作为一只合格的狼就是这样,随时随地都不忘自己的本职工作,精神可嘉。 当老婆穿着洁⽩的婚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秋天当时的样子。心里百感集,说不出是什么滋味,那年的清明节,我和老婆一起去了一趟秋天的家乡。老婆是个通达理的女人,对我和秋天的那段恋也非常的能够理解,她买了很大一束鲜,放在了秋天的墓前,我很感动。 老婆是一个型偏瘦的女孩,正如我所说过的,部平平,但和她那张令我倾心的俏面庞比起来,那些不⾜也就不算什么了。老婆是个睿智的女人,在她面前我几乎伪装不起来。即使我穿的再厚,她也能够一眼就把我看穿。 ***当我收到莲的信短的时候,我刚结婚没有多久。莲是我过去的一个同学,我曾经追过她。莲是一个很丰的女人,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发现她的部比一般的女孩要大,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莲的个头不是很⾼,相貌属于上等。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遇见了,彼此留了机手号,但自从那次见面之后,我们有一年多没有联系过,毕竟都已经成家了,不太方便,我开车来到了莲的单位,这是一家事业单位,她自己有一间办室。莲有些发福了,但部比以前更大了,这让我欣喜不已,她向我诉说了她的不幸婚姻。 莲的老是个比较能够引女的男人,刚结婚的头几年还算老实,但外面的惑实在是太多了,他老跟我一样,是个经不起惑的男人。于是在家里蛰伏了几年之后,终于忍不住了,开始扛着猎外出打猎了。 我和他老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从来不对我⾝边的女朋友下手,即使她再让我动心,我都不会碰,而他老则是那种专吃窝边草的兔子。 也许是因为他老刚出来打猎不久,经验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每次在外面偷吃完回家的时候总忘了把⼲净。总是带着一⾝的味回去。 终于,东窗事发,他的兔子尾巴在一个寒冷的冬季终于被莲抓住了,当这个男人正在和他单位的那个女同事在女同事的家里兴风作浪的时候,莲在外面敲门了,当时这个男人以为是女同事的老回来了,急忙躲了起来,当莲进到屋里的时候,她的老只穿了一条衩,当时正是三九天,外面下着鹅⽑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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