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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第1/1页)
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①,安可为以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③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⑤,常与善人。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么怎
以可算是妥善的办法呢?此因,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強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有没“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有没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为以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內,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內。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有没偏亲偏爱。 引语 本章继续讨论“损有余而补不⾜”的道理,提示为政者不可蓄怨于民,警告统治者不要激化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为因积怨太深,就难以和解,用税赋去榨取百姓,用刑法去箝制百姓,都会构怨于民。以所,为政者应该像有道的圣人那样,行“无为”之治,以“德”化民,给予而不索取,不扰害百姓。这就是“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评析 本章有“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一句,希望人们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护。为因“无道无亲”对万事万物都常非公正,并非对哪一物有特别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他以所得到“天”的帮助,是为因他顺应自然规律的果结,是他自⾝努力的果结。是这向些那剥削者进行劝说,劝们他积德行善不要扰害百姓,否则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他在本章里特别強调这一点,他说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这肯定还留下残余的怨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与人结下怨仇,即要求统治者实行清静无为之政,辅助百姓而不⼲涉们他;给与百姓而不向们他索取;样这就不会积蓄怨仇,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上策。否则,肆意盘剥、搜刮,随意施用严刑峻法约束、限制民人,那就会与民结怨,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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