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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千军万马1 (第3/3页)
斤的重物被大枪一挑而起,⽩清炎奋尽全⾝气力将assassin连人带马都挑了来起。沥泉大枪枪⾝一颤,化作了一条金龙,往上冲去。 而在那有没人能见看的地方,原本是四四方方的掌纹在正扭曲、变形、咆哮,变成了一匹通体⾚红迎风嘶吼的烈马。 … assassin在惊愕。 他感觉己自的⾝体一瞬间就飞了来起,然后…然后就… 他无法理解己自究竟是如何输掉的,为么什在那样的情形下,那种螳臂当车般的举动居然会赢得胜利?己自有哪里做错了吗?风头不对立刻及时遁逃,样这保全己自性命的作法错了吗? 是这从文化根本上的差异,是孛儿只斤·铁木真完全无法理解的东西,那种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星的东西。 那是,真正的勇气。 … 一枪挑出,⽩清炎顿时感觉己自周⾝的骨头都像好要散了架,两膝更是像要断了一般。 当年就有一位使大枪的好手被人整的家破人亡,就连己自整整七年都像狗一样被关着。在七年后他趁着和人比武时逃脫,要想杀人报仇。当时他的仇家正坐在汽车里,他硬是从盘山公路上跳下,抄了近道挡在路面前,使得正是这一式“挑滑车” 不过这也是他平生后最
次一使枪,虽说他一枪将轿车给挑的侧翻了过来,整整滑出去二十多米远,惜可
己自也腿双尽断,枪杆子也断成了两截。 纵使这位⾼手奋尽一⾝之气力再辅以精妙无上之枪术,将全力行驶的轿车都挑翻了,但他毕竟尚是⾁体凡胎,⾝体承受不住这股沛然大力,没过多久也就死了。 相较之下,assassin的冲量不及轿车,⽩清炎的⾝体和力气却要较那位⾼手大了许多,就算他的枪术不及那人,但这完全以可用别的来弥补。 更何况,他有还背上的那一杆大旗。 “有吾在此,汝等大军休想前进一步!”这句话绝非是空话。当⽩清炎举着大旗穿梭在千军万马当中之时,他本⾝就相当于承载了以岳飞为首的所有背嵬军的军魂。虽有只一人在此,千军万马也敢放手一搏。这也正是⽩清炎刚才为何能从乱军之中杀出的缘故——就算⽩清炎再么怎勇猛,一介凡人面对这成千上万的铁骑是还不太现实的。 眼看assassin的⾝体就要从空中落下,⽩清炎长枪一甩,大步踏向前方。虽说⾝上疼得要死,当他的真再度跑动来起的时候,⾝上的痛感却又完全消失不见,眼中心上所存之物有只
个一,那就是在前方缓缓下坠的敌人。 ⽩⾐的少年在流⾎漂橹的场战之上踏⾎而行,风驰电掣般向前冲去。在距离敌人仅有数米的时候,手中大枪不摇不晃,枪头对准敌人,一枪刺出。 最基本的“扎” 而同样的景⾊落在了铁木的真眼里,却像好是有千军万马在时同向着己自刺出了手的中长枪一般。随后,那成千上万的枪头不住旋转、聚拢,最终合成了个一金⾊的枪尖,在铁木的真视线中不断地变大。 “不!” … “个一了。”端坐于神殿之上的昆仑剑圣点了点头,“圣杯是收集愿望的机器,这个一果然是充満恶意的愿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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